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广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一蓝筹股”。20xx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医生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案例篇2: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从人才市场招聘了一名具有中专学历的张×任出纳。开始,他还勤恳敬业,公司领导和同事对他的工作都很满意。但受到同事在股市赚钱的影响,张×也开始涉足股市。然而事非所愿,进入股市很快被套牢,想急于翻本又苦于没有资金,他开始对自己每天经手的现金动了邪念,凭着财务主管对他的信任,拿了财务主管的财务专用章在自己保管的空白现金支票上任意盖章取款。月底,银行对账单也是其到银行提取且自行核对,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未被发现。至案发,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张×犯罪,企业蒙受损失,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案例篇3:今年1月8日,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黎明股份1999年虚假年报事件向有关部门出具了处理意见,建议追究有关违规违纪责任人。按照规定,黎明股份应当在15日内将这一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如实披露,然而迟至4月21日,黎明股份才在媒体上发表1999年度会计报告有关数据调整的公告,告知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多元,虚增利润8679万元,并发出了20xx年预亏公告。
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黎明股份股票交易实施ST特别处理。5月26日,上交所对黎明股份未及时披露预亏公告的严重违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案例篇4:大东海股份公司为取得上市资格,1993年至1997年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共计2.4亿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虚挂应收海南国际有限投资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集团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在南中国大酒店、游乐公司、滨海渡假村的消费款,虚列营业收入21307万元;二是将其承包经营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海南港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虚假利润414万元并入本公司;三是以滨海大酒店装修收入为名,虚列其他业务收入,虚增利润1087万元;四是大东海股份公司为虚增期末货币资金数,通过大东海集团公司向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9325万元,但只入“短期借款”账8500万元,入“投资收益”825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五是将购买港澳信托股份中的应收股利375万元转作投资收益。以上各项扣除已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1170万元,共虚增利润2.28亿元。